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聘用廖双喜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如下: 廖双喜为市水利水电管理站7级高级工程师; 罗远义为市水利水电管理站6级高级工程师; 沈春玲为市水利水电管理站6级高级工程师; 沈新方为市水利水电管理站6级高级工程师; 郑晓初为市水利水电管理站7级高级工程师; 项红英为市水利水电管理站7级高级工程师; 金 剑为市水利水电管理站11级助理工程师; 陆 君为市水产技术推广站6级高级工程师; 黄富友为市水产技术推广站6级高级工程师; 丁小丰为市水产技术推广站12级助理工程师; 吴燕琴为市水产技术推广站12级助理工程师; 何沪彬为市水产技术推广站12级助理工程师; 陈和伟为市城市内河开发管理处10级工程师; 周秀霞为市城市内河开发管理处8级工程师; 秦俊虹为市城市内河开发管理处10级工程师; 江政儒为市城市内河开发管理处12级助理工程师; 章启敏为市城市内河开发管理处10级经济师; 赖立清为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6级高级工程师; 应红星为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7级高级工程师; 吴向前为开发区水利服务站7级高级工程师; 张 健为开发区水利服务站10级工程师; 桑 璟为开发区水利服务站11级助理工程师; 李旭敏为开发区水利服务站11级助理工程师; 莫和良为开发区水利服务站12级助理工程师。 以上人员聘期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不另发聘书。 (此件公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