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水利水电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
时间:2015-07-2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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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市水利局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要求,水利水电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如下: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为了更好、更快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请申请主项或增项水利水电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在《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基础上,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材料中所列的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2、申请材料中所列的水利工程师需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评审通过文件,职称证书上无专业说明的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均为复印件);
3、如无提供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证书的,请提供由浙江省水利厅建设处出具的浙江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