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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将农饮水达标提标纳入村级组织任职资格审查
时间:2020-11-1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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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农饮办
缙云县结合实际、大胆创新,首次将在农饮水达标提标工作推动情况纳入村级组织换届任职资格审查,面对正在进行的村社换届,明确将农饮水工作列入选人标准,深入摸排研判,将在农饮水达标提标工作中不主动作为,工作推动不力的村主职干部,列为“不宜”对象,原则上不列为候选人(自荐人)。
一是明确选人标准。根据党中央和国家、省、市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新形势的要求,对没完成相关农饮水达标提标工作任务的村主职干部,列为“不宜”换届候选人,原则上不列为候选人(自荐人),强化村主职干部担当精神。确有群众公认的、工作实绩显著的,必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集体研究决定后上报县村(社区)组织换届领导小组同意,体现“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
二是深入摸排研判。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对有举选意向对象,进行全面摸排分析,汇总有关人员名单,将农村饮用水的项目建设进度、水费收取、制度的建立、运行机制等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候选人的审查范围。对没完成任务的原村主职干部,乡镇(街道)的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提前介入,会同村(社区)党组织主动联系或约谈,阐明法规政策要求,劝导其主动退出。
三是严格资格审查。将农饮办列入村主职干部换届候选人审核小组成员,真正把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的推进情况与村主职干部的任职资格相挂钩。严格资格审查,对没完成相关农饮水达标提标工作任务的村主职干部,明确作出“不宜”结论。经全面审查,三个乡镇的3名村主职干部,因不积极主动作为,严重影响农饮水项目进度,被列为“不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