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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丽水市农村供水工程“十四五”规划审查会,并顺利通过审查。会议由市农饮办副主任、水利局副局长卓观园主持,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原一级巡视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姜开鹏,省水利厅农饮办副主任俞飚,市建设、卫健、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卓观园介绍了我市农饮水“十四五”编制背景。编制单位也向与会专家汇报了《丽水市农村饮用水“十四五”规划》的具体内容。与会人员对“十四五”规划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最终,经研究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丽水市农饮水“十四五”规划通过审查,规划编制单位要针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
丽水市山区面积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证率仍然有限,规模化供水程度不高,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大等问题,使得丽水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整体落后于浙东沿海地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建设,实现城乡饮用水“同质、同服务”,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促进城乡基础公共设施均等化发展的必经之路。
丽水市农村饮用水“十四五”规划定位于在省、县之间发挥“承上启下”作用,以高标准发展农村供水为引领,以信息化、自动化、数字化发展为前瞻,提出持续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供水、提升信息化自动化水平三项主要建设内容,以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推进农村供水水价改革,健全中小型工程县级统管,强化农村供水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对各县(市、区)农村饮用水“十四五”规划编制以及农村供水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十四五”期间,丽水市9个县(市、区)规划总投资99.68亿元,预计通过该规划的实施,丽水市各县(市、区)将基本形成规模化水厂覆盖为主,中小型供水工程(单村供水)为辅的城乡供水工程体系。建成信息化设施全面配套,工程运行县级统管和行业监管全面覆盖,水价机制健全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
到2025年底,农村集中供水率提高至99.72%,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提高至76.33%;9个县(市、区)全面建成县级农村供水智能化管理系统和调度中心。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工程和乡镇中心供水工程(站)信息化设施配套率达100%。规划的实施将有力地助推丽水市农村供水跨越式发展,并实现对省内其他地市的阶段性赶超,使得丽水市农村供水发展水平在浙江省并为“十五五”期间的巩固提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