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水利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全力服务中心工作推进。一年来成功实现“三个全国领跑”(绿色水电、水文化、河权改革)、“五个全省领先”(农村饮用水工程数量、美丽河湖创建、水利强监管、大花园瓯江绿道建设、水文工作)和“四个重大突破”(水利投资、水域保护、水土保持监管、河道划界工作),水利管理业投资由负转正,逆势翻红,增长率达12.4%,有力促进了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持了水利系统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争优创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及时按照机构改革新设置,调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抓直管,以上率下,各分管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并层层压实各处室(单位)职责,落实全员执法体制,形成局法制处牵头抓总,各处室(单位)齐抓共管,法律顾问技术保障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法治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一是紧抓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治水重要论述,坚持逢会必学,全年累计组织学习27次。着重加强党内法规、民法典和水利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部厅及市普法办组织考试以及公务员轮训等进行学习培训,促进广大水利干部入脑入心、融会贯通。
二是落实党员干部层层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大禹讲坛”每月不少于一次,已举行集中夜学9期,累计共54期。创新设立水利微课堂,通过钉钉、微信等向广大干部职工推送法律法规知识,累计208期;邀请专家集中授课,如请知名律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市纪工委领导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授课等,促进全局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各支部将法制学习融入主题党日活动中,强化理论指导实践,深化学习效果,提高法律专业素养。
三是结合系列活动全民宣传。在好溪右岸绿道边投资近900万元建成的“十里清风”清廉主题公园被列为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12.4“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集中宣传方案。连续四年举办水保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活动,累计受训人数达到400多人次;利用普法广场、法治公园等开展宣传活动,让法治走进社区群众身边,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组织志愿服务参加法治宣传,市本级以摆摊、执法巡逻等形式分发法治宣传册近1000份,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思和能力。
(二)推进执法提标,严格规范水政执法
一是开展“四大专项”执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今年,共开展了“无违建河道创建”“水土保持监督”“违法采砂”“饮用水源地保护”四大专项执法行动。尤其是11月下旬全市河道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启动以来,市河道砂石资源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开展了调查摸底、巡查、交办、复核等工作,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协同共管的河道砂石监管新局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共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执法1397余次,出动人员3666余人次;其中市本级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共4次。全市下发重要事项交办单40份,已核销22份,立案13起,其他5份在调查核实;发送检察建议书4份。2020年全面完成了无违建任务131公里,重点解决了云和云蔓酒店、滩坑水库水上渔村、神幻刘府等占用水域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征收水保费2453多万元,是去年征收额度的约15倍。全市共立案55件,警告16起,罚没款 71.9627万元,督促指导县(市、区)信访件处理5起。
二是借势扫黑除恶行动,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每周组织对扫黑除恶进行排查,借助扫黑除恶打击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同时,有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环保督察和河道“清四乱”专项整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排查和督查工作,全市共排查整改“清四乱”33处,完成率100%。
三是优化法律服务,认真履行行政职能。明确信息发布、审查等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公示公开应公开信息及要求公开信息内容。按时公布我局执法证持证人员清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政府年度工作报告等内容。市本级续聘法律顾问3名,新增公职律师1名,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三)加强制度建设,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完善建设体系。加强内部管理,率先在市直单位完成内控制度建设试点工作,从干部人事、审批、财务、资产管理、物品采购等重大事项方面,明晰职责权限,查找短板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建立长效机制。新制定内控制度5个、修订完善《出入境管理办法》等制度15项,编制完成了《丽水市水利局内部控制规程(V1.0)》,对水政执法案件和“三重一大”事项,均由法制处审核把关。执法疑难问题邀请法律顾问、纪检、检察院等人员集体会商,向市法制办征求意见。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清理并公布。全面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
二是规范行政行为。认真组织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落实《市水利局合同管理制度》和重大行政合同备案制度,年初局法制办联合财务对合同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整改问题17个,从源头上实现管控诉讼风险。依法有效开展信访纠纷化解工作,对可能出现的行政案件,提前介入,将事态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推进水利“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做好行政审批全过程服务工作等。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创新成立强监管专班,在全省水利系统积极开展示范市创建。认真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推进掌上执法开展,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截至2020年12月21日各县(市、区)水利局共完成掌上执法次数1392次,主项覆盖率达到100%;认领2项双随机抽查事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28个,按时完成率100%;处置转执法平台信访件8起,基层综合事件3起,事件处置率100%。加强对各县水利行政执法监督,抓好环保大督查涉水问题的法律解释和整改。自觉接受司法、审计、检察等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编制受限,法律专业人员又欠缺,一些干部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尚有不足,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任务不够明晰。
二是普法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学习不够全面,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够理顺,综合执法改革后对外对内的职能划分需进一步明确。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局党组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围绕普法和执法两大抓手,推动我市水利系统法治工作争优创先。
一是严格执法,推进执法标准化再提升。在全省水利系统率先建成水政执法标准化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新动向,重新梳理、整合处室职能,明确职责,进一步提升执法标准化水平。
二是注重普法,促进法治能力再提高。继续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大禹讲坛”、“先锋论坛”和水利微课堂等平台,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以节水社会建设为抓手,促进水利法律法规“六进”活动开展。
三是推动依法行政和监督,实现法治工作再提标。局党组坚持主抓直管,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理顺强监管工作体制,强化行业监管,推动全市水利系统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