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丽审投调报〔2020〕5号)后,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履约保证金未及时退还问题。
已退还好溪堰二阶段工程金属结构与设备安装标、丽水市大溪治理工程(市本级段)二标段的履约保证金,共计355.03万元;好溪堰二阶段工程闸室房建工程施工单位浙江省临海市古建筑工程公司书面提出待结算完成时一并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支付。
2.农民工工资性工程款支付不符合规定问题。
已对在建的滩坑引水工程和应急救灾中心工程,按要求落实修改支付方式并签署了补充协议,今后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
合同执行管理不到位问题。
(1)项目总负责人更换未扣除违约金。已按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好溪应急段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在项目计量支付款中扣除违约金50万元。
(2)总监更换未扣除违约金。已按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好溪段应急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扣除违约金5万元。
(3)监理人员的变更和不到位未扣款。PPP项目公司已于2020年9月18日向监理单位发出了《关于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监理不到位情况的处罚通知》(丽阳溪〔2020〕26号),并按规定进行了1.7万元的处罚。
三、项目建设推进及决算管理方面
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因受政策处理原因影响,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丽水市大溪治理工程(市本级段)建设进度滞后,我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全力抢抓工程进度。截止到2020年底,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已累计完成建安费用12156.72万元,七个支洞已全部爆破施工;丽水市大溪治理工程(市本级段),1、2、4、5标已通过完工验收。根据审计整改要求,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小白岩段599米已于2020年12月31日重新进场施工,计划2021年4月底前完工;上水南段涉及纳爱斯公司整体搬迁问题,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26号,同意该标段取消实施,待大南路建设时一并落实。
四、项目工程质量控制方面
1. 材料质量检测把控不严问题。
(1)未及时确定监理平行检测机构。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7月1日确定监理平行检测机构,今后我公司将加强项目相关检测工作的管理。
(2)施工单位部分原材料未进行检测。已督促项目总承包单位委托丽水市恒力土建试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2.部分节点未严格按图施工问题。
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已落实整改到位。①一标段入口广场3菊花黄粗凿面块石未安置到位问题。目前丽阳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购买黄石景观置石,施工单位已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安置;②七标段接官亭区块,美人靠坐凳板厚尺寸缩小问题。由于工厂加工损耗造成尺寸缩小2cm,材料进场时,项目公司与监理单位均发现该问题,因工期紧迫,经与设计单位沟通,鉴于不影响使用功能及结构安全,因此同意变更,已完成变更签证工作。
五、项目资金筹集使用方面
项目概算执行率低、甩项较多问题。根据市水利局〔2020〕2号会议纪要,明确对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部分由于政策处理无法拆迁的内容作规划调整,规划调整的部分不在本项目内实施,后续由沿线产权单位实施。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与监督,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