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河湖管理中心
时间:2021-06-1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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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市水利局
(一)协助拟订全市河湖库塘和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引调水等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并协助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本级重要水域保护、岸线、采砂、水库除险加固提标等保护、控制性专业规划编制的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市水域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与保护的技术管理工作。
(四)组织市级权限内涉水建设项目审批的技术审查。
(五)承担全市河道、堤防、水闸、泵站、引调水等水利工程安全建设与运行管护、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组织安全鉴定技术审查,承担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的技术工作。
(六)承担水库除险加固、山塘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技术审查和指导,承担山塘建设、安全监管的辅助工作。
(七)承担河湖库塘治理以及大坝、堤防、枢纽、水闸、泵站等附属性水利工程的标准化、物业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八)承担水库大坝注册登记、水库降等报废的技术支撑工作。
(九)承担水库调度规程、控制运用计划编制技术管理工作并协助监督实施。组织全市大型水库控运计划技术审查;组织全市中型水库和市本级小型水库控运计划技术审查,并承担批复的辅助工作。
(十)承担权限内水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技术审查工作。
(十一)承担全市河湖长制水利工作,指导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具体工作。
(十二)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