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护士学院西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及《护士学院西侧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之规定,经研究,现审批意见如下:
1.本项目位于丽水市联城板块,为新建工程。本工程用地面积2664m 2 。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箱涵工程和管线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855.0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0.63 万元。工程于2022 年8 月开工,2023 年2 月完工,总工期7 个月。
2.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内容。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共计0.752万m 3 (一般土石方0.67 万m 3 ,建筑垃圾0.08 万m 3 );填筑总量0.70万m 3 (表土0.01 万m 3 、一般土方0.05 万m 3 、石方0.07 万m 3 、宕渣0.57 万m 3 );工程借方0.65 万m 3 (宕渣0.57 万m 3 、表土0.01 万m 3 、石方0.07 万m 3 )商购或周边调运;工程余方0.70 万m 3 (一般土石方0.62 万m 3 ,建筑垃圾0.08 万m 3 ),运至“郎奇金湖佳苑”进行回填综合利用。
3.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兼具水土保持功能的设计,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的分析和评价。
4.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一级,即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不作评价(项目区无表土可剥离),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3%。
同意工程防治责任范围本工程用地面积2664m 2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 2 个防治分区,Ⅰ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2664m 2 ,包括路基、路面、道路绿化;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00m 2 )在红线范围内,不重复计列,主要布设临时堆料场。
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及总体布局,基本同意防治措施设计和实施进度安排。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频次和监测3点位布设。
6.本方案水土保持估算投资33.5 万元,其中新增水保投资18.6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1705 万元。
7.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业主要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8.本项目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丽水市水利局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前,请项目建设生产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经公示后按程序和规定向我局进行报备。
丽水市水利局
2022 年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