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水利局关于丽水旺能环保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时间:2022-11-28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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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利资源与运行管理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丽水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丽水旺能环保有限公司取水项目取水许可证的请示》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将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同意本项目从瓯江水系大溪(龙泉溪玉溪水库右岸,距右坝头约70m处)取水口,取水口位置为东经119°42′29.15′′,北纬28°16′42.19′′。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用途为工业。年取水量为94万m3,夏季最大取水量3040.8m3/d(0.035m3/s),取水保证率为95%。
二、根据水资源论证报告,本项目退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你单位以上取水量上缴水资源费,按季度及时上报水量数据到所在地水利局。
四、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五、你单位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遇到紧急用水期,应当按照规定的用水次序用水。
附件:丽水旺能环保有限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丽水市水利局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