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水利局坚持生态优先打造生态绿色长廊
时间:2022-12-02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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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市水利局
为进一步做好流域开发治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和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安全,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缙云县始终坚持“人水和谐,水清岸绿,以人为本,生态治河”十六字生态治理方针,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是坚持人水和谐。通过创造一个吸引公众参与的开放式城市公共空间,并将其融入山水之间,在给城市带来美妙的城市生活和优美的城市环境的同时,保护好自然山水的关系,使城市活力和谐的存在于山水环境中,尽可能地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状态,体现自然、休闲、娱乐、景观、亲水特色。坚持注重区域特色优势,依托良好的河湖自然资源,以项目为基石,将绿道建设融入到好溪流域综合治理、美丽河湖等建设中,打造水清、岸绿、鸟多、鱼动、景美的水生态系统,同时为居民提供休憩游玩场所,高水平打造一批城市绿色走廊。
二是坚持水清岸绿。通过植物措施对堤防进行提升,以美化堤防,通过新建堰坝增加河道水深,改善水生态、水环境。合理维护和利用现有河(岸)线,努力维护流域自然风貌促进水系环境良性发展,彰显自然原生风貌魅力。同时针对河道水生生态系统、滨岸生态系统进行针对性的修复、保护,完善水生生态系统不同群落组成,逐步提高生物多样性,促进河道水生态系统安全格局的构建。根据万里清水河道的建设要求,真正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清水河道目标。
三是坚持生态治河。河道是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时,改变早期建设中只顾行洪排涝功能、断面整齐划一的硬化、渠化、直线化的“三化”现象,融入到自然生态系统中,提高生态效益。通过河道综合整治建设,营造优美的滨水带,使河道真正成为人类亲水、休闲的空间。同时,提升城镇品位,提高沿岸周边土地价值,增强城镇的聚合作用与辐射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缙云县水利局 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