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丽水口腔医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及《丽水口腔医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之规定,经研究,现审批意见如下:
1.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以南,开发路以东,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以西。工程为新建项目。本工程总占地面积0.9564hm 2均为永久占地,建设内容为医院综合楼、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处理站、门岗、地下室等建筑物、道路场地、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2169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999 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7 月开工,2023 年12 月完工,总工期18 个月。
2.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内容。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0.50m 3 ,均为一般土石方;土石方填筑总量0.72 万m 3 (其中绿化覆土0.17万m 3 ,一般土石方0.55 万m 3 ),综合利用自身土石方总量0.50 万m 3 ,借方0.22 万m 3 ,借方采用丽水水东医院(丽水康复中心)调运或商购的形式解决;本工程无弃方产生。
3.基本同意该项目实施的兼具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基本同意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的分析和评价。
4.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南方红壤区一级,即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渣土防护率97%,祼地划拨无表土,表土保护率故不作评价,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为27%。
同意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为0.9564hm 2 ,同意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2 防治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0.9364hm 2 ,包括建筑物、道路场地和绿化等主体工程建设区。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面积0.02hm 2 ,包括工棚、仓库、堆料场等施工临时场地。
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及总体布局,基本同意防治措施设计和实施进度安排。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频次和监测点位布设。
6.本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181.55万元,其中新增水保投资16.63万元,医院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7.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项目业主要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加强后续管理,尽快恢复地块水土保持功能,减少水土流失危害。
8.请项目建设生产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经公示后按程序和规定向我局进行报备。
丽水市水利局
2022 年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