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丽水金亭-海口220 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及《丽水金亭-海口220 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之规定,经研究,现审批意见如下:
1.本工程位于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田县境内,起于220kV金亭变,止于220kV 海口变,线路整体向东南方向走线,全线途经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大梁山林场、腊口镇、帧埠乡、海口镇。工程为新建项目。本工程总占地面积4.73hm 2 ,其中永久占地0.74hm 2 ,临时占地3.99hm 2 ;建设内容为:扩建220kV 金亭变2 个出线间隔,扩建220kV 海口变2 个出线间隔,新建输电线架空线路全长45.8km,新建杆塔138 基。项目总投资18805 万元。该项目计划于2022 年7 月开工,2022 年12 月完工,总工期6 个月。
2.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内容。土石方开挖总量 1.1388 万 m 3(其中表土0.4035m 3 ,其余为一般土石方);土石方填筑总量0.9704万m 3 (表土0.4035m 3 ,其余为一般土石方);余方0.1684 万m 3 ,全部2在塔基及塔基施工区就地摊平。
3.基本同意该项目实施的兼具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基本同意对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的分析和评价。
4.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南方红壤区一级,即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
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为27%。
同意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为 4.73hm 2 ,同意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 4 防治区:Ⅰ区塔基及塔基施工防治区 2.83hm 2 。Ⅱ区牵
张场区防治区 0.4hm 2 。Ⅲ区跨越施工防治区 0.15hm 2 ,Ⅳ区施工便道防治区 1.35hm 2 。
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及总体布局,基本同意防治措施设计和实施进度安排。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频次和监测点位布设。
6.本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221.32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0272万元,请建设单位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及时缴纳入国库。
7.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项目业主要强化水土保持意识,加强后续管理,尽快恢复地块水土保持功能,减少水土流失危害。
8.请项目建设生产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经公示后按程序和规定向我局进行报备。
丽水金亭-海口220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2022.5.24.zip
丽水市水利局
2022 年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