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河道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浙江润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丽水市合众养护院项目殿前坑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丽水市城市内河控制性专项规划(2019-2030 年)》规划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丽水市合众养护院项目殿前坑河道整治工程位于丽水环城北路北面、丽水第二水厂南面,该工程为丽水市合众养护院项目项目附属工程。市发改委已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本工程整治河段总长约 235m,河道水域面积增加 326.3m 2 ,河道起止点位置、高程与原河道上下游相衔接。
二、工程布置方案和断面形式
原则同意本工程布置方案和主要建筑物形式。新建殿前坑河道北起项目北侧规划道路箱涵出口,南至东排渠道,为明渠河道,沿地块东侧布置,两侧建筑退线不少于 6m。新建河道长235.55m,最小河底宽度 3.0m,河底高程 97~90.09m,采用现浇厚40cmC20 片石砼护底及表面镶嵌小卵石。河道挡墙采用挡墙+斜坡复式断面,下部挡墙采用 M10 浆砌块石挡墙,高1.2m/2.05m
(右岸桩号 0+060.00~0+210.00 为 1.2m),左岸顶宽 60cm,右岸顶宽 100cm,迎水坡 1:0.05,背水坡 1:0.45,压顶采用 20cm厚 C25 砼及面层镶嵌小卵石;上部斜坡坡比为 1:1.5,采用种植草皮及灌木绿化。
新建下河踏步 3 处,位于桩号 0+080、0+120 及 0+170,宽4.0m。新建埠头一处,位于桩号 0+165,尺寸为 1.5×1.0m,下河踏步宽 1.0m。新建沉砂池一处,位于在桩号 0+020~0+030,沉砂池深 0.8m,进口出口底部坡比为 1:2。
新建堰坝 7 座,位于桩号 0+30、0+60、0+90、0+120、0+150、0+180、0+210,高 40cm,堰坝断面形式采用折线形低堰,堰体采用 C20 砼堰体,面层采用镶嵌小卵石,顶宽 80cm,堰坝下游溢流面坡比为 1:5;溢流面均采用厚 30cmM10 浆砌小卵石。
下阶段你公司应根据河道工程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和优化工程方案,如有堤轴线或断面调整等重大设计变更应及时报我局批准。
三、防洪标准
原则同意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
四、防洪度汛
河道改道工程完工前不得擅自对原有河道进行填埋,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汛期的,建设单位应做好防洪度汛方案,保持原有
河道行洪畅通。
五、施工组织
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报丽水市水利局备案,开工标定施工红线时,应通知丽水市水利局和河道管理单位到场确认。在
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建设,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质量监管,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
门的监督检查。
六、工程验收
丽水市合众养护院项目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附属河道改造工程完工验收,并邀请丽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运管单位到会参加,请予提前通知。
丽水市水利局
2022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