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景宁县县委书记翁志鸿签署发布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加强河湖建设管理的决定》,立足景宁实际,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加快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打造极具畲情诗韵的生态山水画卷。这也是景宁县首个县级总河长令。总河长令强调:
一要实施全域幸福河建设。持续抓好“美丽河湖”“水美乡镇”建设,高品质完成“幸福河湖”试点建设任务和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总结评估。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全面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全域基本建成“平安、健康、宜居、文化、富民、和谐”的现代化幸福河湖,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浙里景宁水安澜”新格局。
二要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重要河湖健康评价,推进水文化遗产和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保护利用,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创建,县级以上河道生态流量管控全覆盖,重点河流生态基流达标率达到100%。
三要加强河湖空间管理。完善河湖数字化管理“一图一库一平台”。理清水域保护和岸线管控范围,划分重要河湖岸线功能区,完成水域保护规划编制,严格水域空间与河湖岸线管控,建立水域空间数据库和水域空间动态管理一张图。加强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全县基本水面率不小于3.12%。
四要推进河长制提档升级。建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强化部门协同,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合力治水管水护水新格局,重塑河湖长制工作体制。深入推广公众护水“绿水币”,鼓励和引导民间河长、河道保洁员和居(村)民积极参与河道管理。形成全民治水的浓厚氛围。
五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全民加强河道管理保护,扎实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道“清四乱”工作,重点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非法采砂、入河排污、涉河违建等行为,全力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景宁县水利局 吴叶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