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朱村口段工程项目涉河涉堤事项的批复
云和顺通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S210仙居至景宁公路云和规溪亭至朱村口段工程涉河涉堤的请示》(云顺通〔2023〕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已组织有关单位和特邀专家对你单位上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S210仙居至景宁公路云和规溪亭至朱村口段工程涉河的建设方案。S210仙居至景宁公路云和规溪亭至朱村口段起点位于云和县与丽水市莲都区交界处的规溪亭,顺接现S210(原S328省道),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现状S210(原S328省道)向西南布线,设置规溪亭大桥跨越玉溪水库,经规溪村东南侧山体后,再沿玉溪水库边上地方道路布线,设小淳沿溪大桥,之后路线沿埠头西侧山脚西南向布线至朱村口,与G235国道一级路段顺接平交,终点桩号AK4+441.650,路线全长4.442km。主要涉及占用玉溪水库水域,主要包括规溪亭大桥、小淳沿溪大桥、1#路基、2#路基占用玉溪水域面积2871.66m2,占用水域容积10016.51m3。
二、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域补偿方案和措施,用云和县境内的沈坑门水库新建工程进行面积和容积补偿。云和县沈坑门水库已2023年7月份已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完工,建成后水库总库容59.4万m3,正常蓄水库容50.1万m3,兴利库容48.4万m3,建成后可新增水域面积约3.34万m2。其中用于本工程补偿面积2871.66m2,补偿容积10016.51m3,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占补平衡。补偿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三、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报云和县水利局备案。因施工需临时占用的,临时占用方案报云和县水利局批准。工程涉水部分施工尽量安排在非汛期,确需跨汛期施工时,应编制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报云和县水利局备案。施工结束后需及时拆除库区及河道管理范围内临时设施,恢复库区及河道原貌。
四、该项目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批后监管,云和县水利局承担批后监管具体工作,建设期间,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和各级河长的巡查指导。补偿工程完工后云和县水利局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资料报我局备案。
五、该工程的建设方案若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按有关规定取得审批、核准,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丽水市水利局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