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水利局关于缙云大央泱标准化猪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23-10-3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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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利资源与运行管理处
缙云大央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缙云大央泱标准化猪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缙云大央泱标准化猪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之规定,经研究,决定予以许可,并批复如下:
一、火车站广场北面地块项目位于缙云县大洋镇新西寮村马地头,已建缙云县大洋镇生态养殖商品猪循环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东南侧,工程拟建规模存栏GP母猪300头、基础母猪3600头、年出栏商品猪9万头以上。本项目属新建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6.92hm2,其中永久占地5.41hm2,临时占地1.51hm2。总建筑面积81913m2,全部为地上建筑。建构筑物总体布局主要划分为生产区、生产管理区和污水处理区。其中,生产区包括1栋2层公猪 GP 舍1栋6层母猪舍、1栋6层保育、育肥舍;生产管理区包括区域配套的生产辅助性用房、洗消烘干中心、洗消间、生产附属用房、配电房、出猪中转舍等;污水处理区包括污水处理站、集污池、应急池、污水附属用房等。本项目建筑密度35.52 %,绿地率25 %。
项目建设总工期12个月,已于2023年4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6月完工。项目总投资3475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15500 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工程建设单位为缙云大央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丽水市水利局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