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项目-电商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纳爱斯生态资源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电商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及《纳爱斯生态资源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电商产业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之规定,经研究,现审批意见如下:
1.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上水南,丽水南北城的交界处,基地西边和南边接纳爱斯园区,北临大溪南路,东临江南公寓小区,工程为新建项目。本工程总占地面积1.9166hm2,均为永久占地,建设内容包括电商综合办公楼、物流管理中心用房、物流管理中心配套用房等建筑物、道路场地、景观绿化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3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5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2025年1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
2.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内容。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11万m3(其中表土0.11万m3、一般土石方1万m3);土石方填筑总量1.29万m3(其中表土0.14万m3、一般土石方1.15万m3)。综合利用1.11万m3(表土0.11万m3、一般土石方1万m3),借方0.18万m3(表土0.03万m3、一般土石方0.15万m3)从项目区相邻工程施工余方调入回填或采用商购的形式解决;本工程无弃方。
3.基本同意该项目实施的兼具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基本同意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的分析和评价。
4.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南方红壤区一级,即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为12%。
同意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为1.9166hm2,同意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2防治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1.9166hm2,包括建筑物、道路场地、绿化等工程建设区。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面积(0.08hm2)均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包括工棚、仓库、堆料场等施工临时场地。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及总体布局,基本同意防治措施设计和实施进度安排。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频次和监测点位布设。
6.本方案水土保持估算投资115.4万元,其中新增水保投资17.6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234元。
7.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业主要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8.本项目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丽水市水利局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前,请项目建设生产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经公示后按程序和规定向我局进行报备。
丽水市水利局
2023 年 11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