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景宁畲族自治县双港水库及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景宁畲族自治县双港水库及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之规定,经研究,决定予以许可,并批复如下: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双港水库及供水工程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澄照乡,项目性质为新建,水库总库容802万m3,水库防洪保护人口4.0万人,总设计供水规模2.3万m3/d。一级电站(配套生态消能电站)装机容量690kW,二级电站(复建大赤垟电站)装机容量940kW。工程等别为IV等,水库规模为小(1)型,电站为小(2)型,供水工程为小(2)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双港水库、新开坝下泄洪渠及供水工程等。双港水库主要由拦河坝、溢洪洞、供水放空洞、库区挖库增容、发电厂房工程、道路工程及管理房等建筑物组成;新开坝下泄洪渠为大赤坑改道渠道工程;供水工程由供水泵站及管道等建筑物组成。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12.71hm2,包括工程永久占地68.78hm2,施工临时占地43.93hm2。本工程总投资1148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4919万元。建设总工期为48个月,计划2023年11月开工,2027年10月底完工。建设单位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区不涉及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二、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涉及的拆迁安置以及建设征地范围内影响10kV输变电线路6.97km,低压台区2个;影响移动线路5.00km;电信线路1.00km;华数线路1.00km;联通杆线光缆1.9km、电杆6根均由浙江景宁特色产业平台一期项目(四格、大赤垟区块)实施)。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423.38万m3,其中表土1.97万m3,土方137.05万m3,石方284.36万m3;填筑量423.38万m3,其中表土1.97万m3,土方137.05万m3,石方284.36万m3;挖方全部自身综合利用,项目无借方;无余方。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主体工程施工时序、布置、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方法。在工程施工中,应对建筑物区、构筑物区、道路工程、边坡、临时堆料场、表土临时堆场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治,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体系、防治措施布设和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施工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同意项目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42、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和林草覆盖率10%。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12.71hm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5个防治分区:Ⅰ区-水库淹没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9.27hm2,包括水库淹没区、库区挖库增容工程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坡顶截水沟、TBS植被护坡、表土剥离、临时排水沉沙措施等。Ⅱ区-枢纽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8.72hm2(与施工临时道路重叠区域计入道路工程防治区),包括拦河坝、溢洪道、放水及供水建筑物、发电厂房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绿化区域覆土、坝顶排水沟、坝下排水沟、坝肩截水沟、控制闸工程截水沟、消力池工程排水沟、一级发电厂工程排水沟、二级发电厂房工程排水沟、下游坡脚TBS植被护坡、左右坝肩TBS植被护坡、进水口段CBS植被护坡、控制闸工程边坡CBS植被护坡、消力池工程边坡CBS植被护坡、一级发电厂工程CBS植被护坡、一级发电厂工程铺草皮、二级发电厂房工程铺草皮、管理区CBS植被护坡及园林绿化、表土剥离、绿化区域场地平整、幼林抚育、草皮养护、坝址裸露边坡苫盖、一级电站裸露边坡苫盖、放空供水建筑物裸露边坡苫盖、管理区临时排水沉沙等。Ⅲ区-管渠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3.56hm2,包括坝下泄洪渠、供水管线、加压泵站、管线堆场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绿化区域覆土、开挖边坡截水沟、绿化护坡、右岸滨水绿化带、表土剥离、绿化区域场地平整、管线施工区域场地平整、幼林抚育、裸露边坡苫盖等。Ⅳ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5.78hm2,包括新开泄洪渠左岸防汛道路、库区左岸防汛道路、库区右岸上坝道路、保通道路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绿化区域覆土、道路排水边沟、路堑边坡截水沟、CBS植被护坡、路堤边坡植草、临时排水沉沙、拦渣栅栏。主体设计考虑了坡顶截水沟、TBS植被护坡等。Ⅴ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45.38hm2,包括施工场地、施工区、施工临时道路、临时堆料场、表土临时堆场、施工导流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导流洞开挖边坡截水沟、导流洞洞脸CBS植被护坡、表土剥离、上游施工场地拦挡措施、林地恢复、幼林抚育、临时排水沉沙、表土临时堆场防护、临时堆料场防护、洗车池等。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703.26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投资2579.7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123.56万元),包括工程措施费621.87万元,植物措施费2250.65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406.40万元,监测措施费112.40万元,独立费用220.66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29.71万元),基本预备费30.9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0.31万元(603072.00元)。
八、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要据此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设计,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应包括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中应包括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图。做好主体工程施工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衔接工作,加快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本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或者项目弃渣点发生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备案。
(三)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应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依法依规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至国库。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
(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落实好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加强重点区域监测。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测技术力量的监测单位,开展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报告每季度报送丽水市水利局和景宁县水利局各一份,监测总结报告应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六)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有关资料,并按规定向我局报备有关验收材料。
九、景宁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应重点检查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水土保持招投标内容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建设过程中,重点检查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理、监测及方案变更工作开展情况;完工后,督促建设单位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检查可充分运用遥感监管、会议检查、现场核查“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实现项目建设过程监督检查全覆盖,每年现场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关于报送景宁畲族自治县双港水库及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pdf
景宁畲族自治县双港水库及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 附图.pdf
丽水市水利局
2023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