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水利局关于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施工I标等7个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达标验收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12-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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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市水利局
根据《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丽水利建﹝2012﹞7号)、《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水利建﹝2022﹞7号),经项目法人申报、创建达标验收小组评审,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施工I标等7个工程拟评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公示的工程存在不符合《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反映。反映应以书面形式,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名并有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丽水市水利局(城东路99号)
联系电话:2802297 联系人:傅张俊(市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2802217 联系人:李伟(市水利局机关纪委)
附件:拟评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丽水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1日
拟评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序号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1 | 缙云县 | 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施工I标 |
2 | 缙云县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壶镇至仙都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
3 | 云和县 | 紧水滩水冷式绿色数据中心取水工程 |
4 | 庆元县 | 庆元县松源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岙后大桥至八一桥) |
5 | 青田县 | 青田县小溪流域仁宫至巨浦段综合治理工程 |
6 | 青田县 | 青田县瓯江治理二期工程(海口南岸段和腊口外垟段) |
7 | 青田县环太鹤湖湖口至三溪口段生态护岸工程-左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