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市本级提前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解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3-12-1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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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市水利局
根据《浙江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丽水市本级省级支农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丽水市本级提前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共7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市财政局 程军 2669299;市水利局 罗俊 2802222
附件:2024年丽水市本级提前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表
丽水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9日
2024年丽水市本级提前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中央资金 | 地方配套 | 建设单位 | 备注 |
1 | 南明湖堤防白蚁防治项目 | 市本级23公里堤防白蚁防治 | 10 | 6 | 4 | 南明湖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