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解放街(大众街-括苍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及《解放街(大众街-括苍路)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之规定,经研究,现审批意见如下:
1.本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西起括苍路,东至大众街。道路全长约493m,为改建工程。本工程用地面积1.3648hm2。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5588.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用4694.49万元。工程于2024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
2.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内容。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1.845万m3,其中(拆除物0.45万m3,一般土石方1.395万m3)。土石方填筑总量0.771万m3,其中(表土0.011万m3,一般土石方0.76万m3),综合利用土石方0.71万m3均为一般土石方。借方0.061万m3,其中表土0.011万m3,碎石0.05万m3,借方通过商购解决,余方1.135万m3,其中0.45万m3 为拆除物运至务岭根垃圾填埋,0.685万m3运至丽水市太平路(河堤路-平东路)道路工程用于路基回填。
3.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兼具水土保持功能的设计,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的分析和评价。
4.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一级,即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不作评价(项目区无表土可剥离),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
同意工程防治责任范围本工程用地面积1.3648hm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2个防治分区,Ⅰ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1.3648hm2,包括道路工程及绿化工程等主体工程建设区;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02hm2)在红线范围内,不重复计列,布设临时堆土场等施工临时设施。
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及总体布局,基本同意防治措施设计和实施进度安排。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频次和监测点位布设。
6.本方案水土保持估算投资385.94万元,其中新增水保投资23.48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7.建设单位应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业主要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8.本项目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丽水市水利局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前,请项目建设生产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经公示后按程序和规定向我局进行报备。
丽水市水利局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