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03-2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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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市水利局
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落实2023年度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函》(浙水函〔2023〕113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水库、堤防、泵闸等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三个责任人”,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现将2023年全市大中型水库、市本级泵站、堤防、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如遇人员调整,以新任命人员为准。
附件1:附件1.丽水市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大中型水库).xlsx
附件2:附件2.丽水市水利工程2023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市本级小型水库、堤防、泵闸).xlsx
丽水市水利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