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丽水市南明湖保护管理条例》,编制南明湖保护规划,建立健全南明湖保护管理制度,承担协调开展南明湖管理的具体工作。
(2)开展日常巡查,受理涉及南明湖保护管理的投诉举报,劝导、阻止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3)负责南明湖管理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安全救护设施的建设、配置和管护。
(4)负责南明湖的水面保洁、环境卫生、水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和亮化工程等日常巡查、维护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南明湖水域水质监测相关工作。
(5)负责南明湖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的宣传、保护、开发和管理工作。承担举办各类活动准入审批的辅助工作。
(6)承担开发区水利工作有关规划编制的技术辅助。
(7)承担开发区山塘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库除险加固和山塘综合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
(8)协助开展开发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工作。
(9)承担开发区水旱灾害防御的技术支撑工作。
(10)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是丽水市水利局下属独立预算单位。
二、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4.8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8.52万元、农林水支出3396万元。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3864.83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收入预算3864.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4.83万元,占100%。
(三)关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支出预算3864.8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8.52万元、农林水支出33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06.64万元,占10.5%;日常公用支出62.19万元,占1.6%;项目支出3396万元,占87.9%。
(四)关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64.8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864.8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8.52万元、农林水支出3396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64.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12.7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专用设备、防汛抢险和水利运行维护(城市管理)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54万元,占0.8%;卫生健康(类)支出17.77万元,占0.5%;城乡社区(类)支出418.52万元,占10.8%;农林水(类)支出3396万元,占87.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21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61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72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7.7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56.33万元用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人员工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62.19万元用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城市管理业务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3396万元。主要用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城市管理)、购置执法艇、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城市管理)等项目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6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12万元,10.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1.7%。主要用于接待业务联系工作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规定,节约控制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务、巡视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配备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9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流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督、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1: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