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阳县黄南水库工程等9个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达标验收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3-0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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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市水利局
根据《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丽水利建﹝2012﹞7号)、《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水利建设工程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水利建﹝2022﹞7号),经项目法人申报、创建达标验收小组评审,松阳县黄南水库工程等9个工程拟评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公示的工程存在不符合《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反映。反映应以书面形式,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名并有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丽水市水利局(城东路99号)
联系电话:2802259 联系人:傅张俊(市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2802217 联系人:李伟(市水利局机关纪委)
附件:拟评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doc
丽水市水利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