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丽水欣澄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和平路与长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商住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和平路与长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商住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之规定,经研究,决定予以许可,并批复如下:
一、和平路与长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商住用房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和平路与长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南至长林路,西至和平路,东侧、北侧临两湖公园绿地。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66579m2,总建筑面积174996.43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20548.61m2,地下室总建筑面积54447.82m2,建筑占地面积16166.43m2,容积率1.8,建筑密度24.28%,绿地面积20035.69m2,绿地率30.09%。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由11栋高层住宅楼、13栋多层住宅楼、5栋商业及配套设施用房、地下室及地下夹层等建筑物,道路场地,绿化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组成。工程临时设施占地面积2656m2,包括施工生活办公区1256m2和临时堆料场1400m2,均位于项目用地红线内。
工程已于2022年12月开工,计划2025年7月完工,总工期32个月。项目总投资 288688.2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246268.64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统筹解决。项目建设单位为丽水欣澄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区不涉及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二、本工程建设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及其他专项设施改(迁)建。本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36.38万m3,其中开挖方量23.04万m3(含素填土和一般土方),回填方量13.34万m3(包括一般土石方12.34万m3,绿化覆土1.00万m3);综合利用方量2.52万m3,均为一般土方。工程需外借方量10.82万m3(其中一般土方9.82万m3、绿化土1.00万m3),工程产生余方量20.52万m3。借方从周边项目调入或合法料场商购解决。余方合计20.52万m3,其中素填土 12.69万m3,一般土方7.83万m3。素填土运至“丽水机场取土及矿地综合利用项目”覆绿回填利用,一般土方运至“丽水市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便道”回填利用。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主体工程施工时序、布置、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内容和方法。在工程施工中,应对建筑物区、绿化工程、道路与场地工程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治,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体系、防治措施布设和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施工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做好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同意项目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不计、林草植被恢复率98%和林草覆盖率27%。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66hm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2个防治分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6.66hm2,包括建筑物工程、 道路与场地工程、绿化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雨水管网、透水铺装、雨水蓄水池、绿化覆土、绿化工程(含抚育管理)、洗车池、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彩条布苫盖以及施工管理要求等。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0.27hm2)位于主体工程范围内,不重复计列,主要为施工生活办公区、临时堆料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包括场地平整、临时绿化、临时堆料场砖砌防护以及施工管理要求等。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76.59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95.12万元),包括工程措施172.97万元,植物措施802.36万元,临时措施64.33万元,监测费用16.07万元,独立费用13.95万元,基本预备费2.6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2610.56元。
八、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要据此做好主体工程施工与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衔接工作,加快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本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或者项目弃渣点发生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备案。
(三)主体工程招标文件中,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应纳入正式条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承包商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以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依法依规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至国库。应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中,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并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
(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落实好水土保持监测设施,加强重点区域监测。建设单位可委托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测技术力量的监测单位,开展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报告每季度报送丽水市水利局一份,监测总结报告应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要求。
(六)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有关资料,并按规定向我局报备有关验收材料。
丽水市水利局
2023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