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口西北侧地块河道改道工程涉河涉堤的批复
浙江丽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莲都区联城路与联花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商业住宅项目代建绿地及河道改造部分涉河涉堤(占用水域)的请示》(丽宝司〔2023〕06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丽水市城市内河控制性专项规划(2019-2030年)》规划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丽水市联城路与联花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位于丽水市联城区块,总用地面积51841平方米,其中项目用地面积45173平方米,代建公共量绿地面积666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零售、机关团体用地,2021年9月,该项目在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赋码备案。本次河道改造主要包括新建箱涵及明渠型式对原有河道拉直改道处理,改道后娄丰河位于联城路西侧,顺接上下游现状已建箱涵,新建河道共计160.64m(箱涵段22.15m,明渠段138.49m)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主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新建堰坝2处。
二、工程布置方案和断面形式
原则同意该项目工程工程布置方案和断面形式。
(1)新建箱涵22.5m。河道桩号K0+000.00至K0+022.15上设计箱涵断面尺寸与上游已建箱涵尺寸一致,设计箱涵尺寸定为6.0×3.0m(宽×高),箱涵壁厚0.6m~0.7m,箱涵每隔9m设伸缩缝,缝宽2.0cm,缝内安装TSGB钢边橡胶止水带,两侧缝内填塞YL-600型聚乙烯泡沫塑料板,临水侧采用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封堵。
(2)河道堤防挡墙断面布置形式
桩号K0+022.15下至K0+137.56上段挡墙左右两岸均采用二阶复合式挡墙结构形式,其中:一阶挡墙采用干砌料石+C25砼重力式挡墙形式,挡墙顶宽0.8m,内坡坡比1:0.4,外坡坡比垂直,挡墙顶部设1.5m宽游步道,表层铺设3cm厚火烧板及防腐木护栏;游步道后侧设二阶挡墙采用M10浆砌料石重力式挡墙形式,挡墙顶宽0.5m,内坡坡比1:0.4,外坡坡比垂直;二阶挡墙后采用1:1.5斜坡,斜坡上采用30cm厚种植土+草皮护坡进行绿化土。为避免河道水位对周边地块地下室的影响,河床底设30cm厚浆砌卵石底板及20cm厚C20砼基础,挡土墙墙后采用粘土回填,并增设HDPE400g复合土工膜。
桩号K0+137.56下至K0+160.64段挡墙左岸采用重力式+右岸采用二阶复合式挡墙结构形式,其中:左岸重力式挡墙高4.9m,墙身整体采用干砌料石+C25砼砌筑,顶宽1.3m,采用M10浆砌条石压顶,迎水侧设防腐木护栏;挡墙内坡坡比1:0.4,外坡坡比垂直;右岸一阶挡墙采用干砌料石+C25砼重力式挡墙形式,挡墙顶宽0.8m,内坡坡比1:0.4,外坡坡比垂直,挡墙顶部设1.5m宽游步道,表层铺设3cm厚火烧板及防腐木护栏;游步道后侧设二阶挡墙采用M10浆砌料石重力式挡墙形式,挡墙顶宽0.5m,内坡坡比1:0.4,外坡坡比垂直;二阶挡墙后采用1:1.5斜坡,斜坡上采用30cm厚种植土+草皮护坡进行绿化土。为避免河道水位对周边地块地下室的影响,河床底设30cm厚浆砌卵石底板及20cm厚C20砼基础,挡土墙墙后采用粘土回填,并增设HDPE400g复合土工膜。
(3)堰坝断面形式
本工程在河道桩号K0+070、K0+137.56共设置2处堰坝,堰坝断面形式顶宽2.0m,高出河床0.4m,上下游坡比均为1:5,采用浆砌天然景观石砌筑。
三、防洪度汛
工程完工前不得擅自对原有河道进行填埋,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汛期的,建设单位应做好防洪度汛方案,保持原有河道行洪畅通。
四、施工组织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建设,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质量监管,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施工结束前建设单位应拆除河道内阻水设施,恢复河道原状。
五、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邀请丽水市水利局到会参加,请予提前通知。
丽水市水利局
2023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