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与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水监督〔2021〕16号)、《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与评审工作的通知》(丽水利建〔2022〕8号)、丽水市水利水电建筑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丽水市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丽水协字〔2023〕第03号)等文件要求,在施工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丽水市水利水电建筑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最后经我局审定,景宁瑞丰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施工企业拟评为“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6日。
凡对被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水利局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
联系人:傅张俊(市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78-2802297
联系地址:丽水市水利局(城东路99号)
附件:拟评为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名单
丽水市水利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