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丽水市香樟公园涉河涉堤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丽水市城市内河控制性规划(修编)》规划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殿前坑(丽水香樟公园段)河道改造工程位于丽阳街以南、和平路以西,改造殿前坑河长约180m。2023年8月2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医疗科教综合楼(三期香樟公园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丽发改项管〔2023〕230号)对该项目的初设报告进行了批复。根据工程设计方案,需对项目地块内的殿前坑河进行改造。该段殿前坑河改造前水域面积为360m2,改造后河道水域面积936m2,水域面积增加576m2。改造河道起止点位置、高程与原河道上下游相衔接。
二、工程布置方案
原则同意殿前坑(丽水香樟公园段)河道改造工程布置方案和主要建筑物形式。新建殿前坑东接丽阳街已实施箱涵(殿前坑),西接已实施箱涵(蛤蟆坑),终点为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应急中心段起点处。沿丽水市香樟公园地块中间布置,明渠设置,改造河道宽度2-4m,河道总长180m。
桩号K0+000.000到K0+033.294 之间为明渠,长39.5m,底宽3-4m。左岸是一级直立挡墙,高3.3m。右岸为复式两级直立挡墙,下级高 3.3m,上级高0.7m(具体根据平面高程调整),两级挡墙间隔1.5m。挡墙墙身及渠道基础采用浆砌块石,要求表面不勾缝、不露浆。
桩号K0+033.294到K0+039.522 之间为明渠,长10.5m,底宽4m。左岸是一级直立挡墙,高3m。右岸为复式两级直立挡墙,下级高3m,上级高1.5m(具体根据平面高程调整),两级挡墙间隔1.5m。挡墙墙身及渠道基础采用浆砌块石,要求表面不勾缝、不露浆。复式挡墙两级挡墙之间高差大于 700mm,按照规范要求,在二级挡墙上设置栏杆,栏杆样式选用造型轻盈的铁艺栏杆。
桩号K0+039.522到 K0+160.595之间为明渠,长110.4m,底宽4m,局部为避开保留的香樟而缩窄为2m。左岸是一级直立挡墙,高4.5m,边坡1:0.5,设0.3m宽平台。右岸为复式两级直立挡墙,下级高2.7m,上级高1.8m(具体根据平面高程调整),两级挡墙间隔1.5m,局部为避开保留的香樟而缩窄为1m。挡墙墙身及渠道基础采用浆砌块石,要求表面不勾缝、不露浆。复式挡墙两级挡墙之间高差大于700mm,按照规范要求,在二级挡墙上设置栏杆,栏杆样式选用造型轻盈的铁艺栏杆。
K0+000.000到K0+033.294之间纵断面设计三级跌水,结合跌水设置1m景观堰坝。三级跌水分别位于桩号K0+008.508、K0+020.000、K0+033.294处。每级跌水0.5m,堆砌0.5m浆砌块石以形成1m的景观堰坝。
在原有蛤蟆坑箱涵处新建一处箱涵,连接新建河道。箱涵净尺寸为2m*2m,预制盖板厚度为25cm,盖板涵台身厚度为50cm,支撑梁尺寸为 40cm×40cm×200cm。涵台基础为分离式基础,基础尺寸为130cm(宽)×60cm(厚)。箱涵底20cm 厚碎石垫层,每边宽出涵体20cm。
下阶段你公司应根据河道开挖地质情况,进一步优化护岸设计与河道结构,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应提前报我局批准。
三、防洪标准
原则同意本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防洪度汛
河道改道工程完工前不得擅自对原有河道进行填埋,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保证河道过流正常,如遇汛期的,建设单位应做好防洪度汛方案,保持原有河道行洪畅通。
五、施工组织
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方案报丽水市水利局备案,正式开工时标定施工红线时,应邀请丽水市水利局现场确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水利建设及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并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竣工验收
本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附属河道改造工程完工验收,并邀请丽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运管单位到会参加,请予提前通知。
七、其他
由于该项目建设单位变更,原审批文件《丽水市水利局关于殿前坑(香樟公园段)河道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丽水利许〔2022〕33号)废止,即日生效。
丽水市水利局
2023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