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上报的《碧湖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请示报告等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和《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碧湖大桥位碧湖镇南保线,也是S328省道与S222 省道的连接道路。碧湖大桥横跨大溪,该工程为老桥拆除重建项目,拆除原来421m长、36m宽的混凝土板桥,在原桥址上新建一座长444m,宽36m的7跨矮塔斜拉桥。2022年9月,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碧湖大桥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莲发改审批〔2022〕129号)》文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二、工程布置方案及断面形式
原则同意你公司上报的涉堤施工方案,根据工程主体设计及临时建筑物布置图,工程计算水位采用区域20年一遇防洪水位65.46,分阶段计算工程建设期间涉水建筑物占用水域面积。第一阶段(2023.9-2024.4)占水建筑物主要为钢栈桥,3#、4#主桥中墩临时围堰,拆桥施工便道,第二阶段(2024.10-2025.1)占水建筑物主要为钢栈桥,3#、4#主桥中墩,2#、5#引桥桥墩临时围堰,第三阶段(2025.1-2025.4)占水建筑物主要为钢栈桥,3#、4#主桥中墩,2#、5#引桥桥墩,桥台附近 1#引桥桥墩钢护筒,0#、7#桥台及桥下护岸的简易沙石袋围堰。第四阶段(2025.4-2025.10)占水建筑物主要为钢栈桥,3#、4#主桥中墩,2#、5#引桥桥墩,桥台附近1#、6#引桥桥墩。
临时拆桥施工便道开口设置在东桥头北侧,该位置坡度较缓,可利用原有便道进行拓宽,长约233m,宽6m,便道顶标高为60.4m。交通运输便道及钢栈桥布置于改建碧湖大桥上游12m位置,总长479m,起始桩号为南山侧K0+000,终点桩号为碧湖采桑侧K0+479.1。南山侧施工便道长28.6m,宽9m,路面标高67.82m,碧湖采桑侧施工便道长31.1m,宽9m,路面标高67.82m。钢栈桥总长419.4m,宽7m,主河槽中桥面标高67.37m,贝雷梁底标高为65.54m。3#、4#号主桥中墩临时围堰长56.5m,宽38m,围堰顶高程63.22m,3#号主桥中墩临时围堰位于钢栈桥桩号K0+150.6至桩号K0+188.4下游,4#号主桥中墩临时围堰位于钢栈桥桩号K0+290.6至桩号K0+328.7下游。2#、5#引桥桥墩临时围堰长53m,宽26.3m,围堰顶高程62.22m,2#号主桥中墩临时围堰位于钢栈桥桩号K0+074.1至桩号K0+100.6下游,5#号主桥中墩临时围堰位于钢栈桥桩号0+377.7至桩号0+404.1下游。桥台附近1#引桥桥墩采取直径为2.5m钢护筒并搭设连接平台施工。桥台附近1#引桥桥墩、0#、7#桥台及桥下护岸采取简易沙袋堆挡围堰施工。
三、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情况
该工程为临时工程不需要另行布设等效替代水域工程。临时建筑物拆桥施工便道占用水域总面积1300m2,占用水域总容积2340m3,占用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占用时间时间总长8个月。临时建筑物钢栈桥(桩号K0+404.1至桩号K0+479.1)占用水域总面积16m2,占用水域总容积87m3,占用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占用时间总长8个月。临时建筑物钢栈桥(桩号K0+000至桩号K0+404.1)占用水域总面积226m2,占用水域总容积1347m3,占用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5年10月,占用时间时间总长26个月。临时建筑3#、4#主桥中墩临时围堰占用水域总面积4294m2,占用水域总容积22329m3,占用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占用时间时间总长7个月。临时建筑2#、5#引桥桥墩临时围堰占用水域总面积2788m2,占用水域总容积11709m3,占用时间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占用时间时间总长4个月。临时建筑桥台附近1#引桥桥墩钢护筒,0#、7#桥台及桥下护岸的简易沙石袋围堰占用水域总面积1207m2,占用水域总容积3092m3,占用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占用时间时间总长4个月。施工期各个阶段施工完成后需及时拆除临时工程,恢复河道原貌。
四、防洪标准
原则同意本工程临时设施采用5年一遇洪水标准。
五、临时工程对堤防的影响
钢栈桥在桩号K0+028.6至桩号K0+043.6位置跨越南山段堤防,跨越位置堤防为重力式挡墙结构,堤顶高程为66.7m,钢栈桥钢管桩距离堤防最小距离为5.5m。钢栈桥在桩号K0+433.1至桩号K0+448.0位置跨越碧湖采桑段堤防,跨越位置堤防为生态斜坡护岸式结构,堤顶高程为62.0~64.6m,钢栈桥钢管桩距离堤防最小距离为5.2m。
钢栈桥跨越地方段下部结构采用型钢梁支撑,型钢梁底距离堤顶0.2m,钢栈桥钢管桩均打在堤防内外侧,不会破坏堤防挡墙墙体结构。工程施工对堤防稳定不会产生影响。
六、防治与补救措施
1.严格按照碧湖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方案实施,备足抢险物资及机械,本项目河段发现局部冲刷严重的,要及时处置。加强堤防缺口处的安全度汛工作,施工结束前按不低于原标准恢复并经河道堤防管护单位验收通过。
2.临时拼装平台及钢梁支架时间到期后要及时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要注意对周围河域的保护, 防止油污等造成对河域的过度污染。
3.施工期间,建设不小于2米宽的临时道路,保障人员和应急车辆可顺利通行,工程完工后,临时道路按要求恢复。
七、防洪度汛
本工程汛期施工时,你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丽水市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中必须加强同防汛、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掌握水情、雨情,确保人身、财产和设施的安全,就近配备防汛物资,在遇到洪水时,要服从防汛部门的调度并及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人员撤离、设备转移。
八、施工组织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建设,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严格遵守河道禁止采砂相关规定,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施工结束前应拆除全部施工临时设施,恢复原状。主要涉河施工点位设置项目公示牌, 主要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丽水市水利局视频监控平台。
九、工程验收
本工程临时工程拆除完成后,应组织开展专项验收,丽水市水利局、丽水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公司、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到会参加,请予提前通知。
丽水市水利局
2023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