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本规划将为丽水市农田灌溉发展提供规划依据。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夯实水利保障基础,2022年11月,水利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04号)文件,由此启动了《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2023年1月,浙江省水利厅与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浙江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农电〔2022〕27号)文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与自然资源厅,启动了我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此我市开始组织编制《丽水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规划》以现有灌溉耕地和后备耕地为研究范围,以全国土壤普查和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后备耕地资源综合利用,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工作方式,协同国土空间格局、农业生产布局、水安全保障网络,制定丽水市水土资源空间均衡方案,提出灌溉发展的总体思路、规模与布局、建设与管理任务。
该《规划》以灌溉水源工程、中型灌区改造、中型灌区新建、2000亩以上小型灌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数字孪生灌区六大工程为主要任务,推进新建改造中型水源7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5个,新建6个中型灌区及6个2000亩以上重点小型灌区,新建高标准农田57.54万亩,建设数字孪生灌区11个项目工程建设。估算总投资为93.80亿元。
下一步,全市相关部门将持续以灌区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农田水利基础,全力争取政策、要素、技术保障,全速推进灌区重大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田水利建设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夯实水利保障基础提供有效保障。
(农水中心 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