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
审批意见
丽水鼎禾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丽阳街与大洋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及《丽阳街与大洋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之规定,经研究,现审批意见如下:
1.本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中心城区,项目北侧为丽阳街,南侧为空地,西侧为住宅小区,东侧为大洋路。项目总用地面积6959m2,总建筑面积17070.4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50.38m2,地下建筑面积6320.06m2,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34.99%,绿地面积1392.00m2,绿地率20%。本工程主要由3幢住宅建筑、沿街商业配套、道路场地、绿化工程和配套工程等组成。工程建设总投资21500万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计划于2024年 11月开工,计划于2026 年3月完工,总工期为17个月。
2.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内容。项目挖方量为4.2044万m3;工程回填总方量0.6137万m3(其中绿化覆土0.069万m3,一般土石方0.5447万m3 );其中综合利用0.0875万m3;工程借方0.5262万m3(其中绿化土0.0696万m3,土方 0.4566万m3),工程借方通过周边项目余方调运或者商购解决。工程余方总量 4.1169万m3(其中土方 2.1955万m3,石方1.9214万m3),土方2.1955万m3外运至丽水市惠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石方1.9214 万m3作为宕渣资源在丽水市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公开出让。
3.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兼具水土保持功能的设计,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的分析和评价。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35.33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30.78t,背景流失量 4.55t。工程施工期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其中施工期的建构筑物区、道路及配套工程和绿化工程是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应加强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和管理,严格控制水土流失。
5.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一级,即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不计,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5%。
同意工程防治责任范围本工程用地面积0.9244hm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2个防治分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6959hm2,包括建筑物工程、道路场地工程和绿化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有绿化覆土、雨水管网、透水铺装、场地平整、综合绿化、基坑截水沟、沉砂池、洗车平台、彩条布苫盖、抚育管理等。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2285hm2,包括临时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有场地平整、临时排水沟及沉砂池、砖砌拦挡、密目网苫盖、施工管理等。
6.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频次和监测点位布设。
7.本方案水土保持估算投资117.19万元,其中新增水保投资19.7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395.20元。
8.建设单位应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业主要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9.本项目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丽水市水利局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前,请项目建设生产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经公示后按程序和规定向我局进行报备。
丽水市水利局
2024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