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东港菜市场南侧支路排水管网及配套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丽水市联城等区块排水管网及配套建设工程-东港菜市场南侧支路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及《丽水市联城等区块排水管网及配套建设工程-东港菜市场南侧支路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之规定,经研究,现审批意见如下:
1.本项目位于丽水市中心城区城东区块,西起规划支一路,东至东港路。主要建设排水管网、给水管网,同步建设道路、箱涵、桥梁、电力照明、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排水管网整体呈东西走向,总长度约 1006m,采用雨污分流制。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设计长度约为507m,路基宽度为16m,设计速度为 30km/h。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本工程总用地面积0.85hm2,均为永久占地,其中道路工程用地面积0.82hm2,绿化面积0.03hm2。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3030.0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59.63万元,所需资金通过市财政统筹安排。工程计划于2024年4月开工,计划2025年5月完工,总工期14个月。
2.本工程不涉及拆迁安置内容。工程挖方总量0.78万m3(含钻渣0.02万m3);土石方填筑总量1.54万m3;综合利用自身开挖方0.78万m3(含钻渣0.02万m3);借方0.76万m3,其中0.70万m3从丽水市联城等区块排水管网及配套建设工程-常平路排水管网及配套工程调运,剩余0.06万m3从附近项目调运。
3.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兼具水土保持功能的设计,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的分析和评价。
4.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一级,即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不作要求(项目区无表土可剥离),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3%。
同意工程防治责任范围本工程用地面积0.85hm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2个防治分区,Ⅰ区-主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85hm2,包括项目区内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等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有绿化覆土、排水管网、植物措施行道树、临时排水沉沙、洗车平台等。Ⅱ区-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11hm2)位于主体工程防治区内,面积不重复计列,包括施工临时场地、临时堆料场、堆土中转场、沉淀池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有场地平整、临时排水、临时苫盖、砖砌拦挡和填土草包围护等。
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方案及总体布局,基本同意防治措施设计和实施进度安排。
5.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监测范围、时段、内容、方法、频次和监测点位布设。
6.本方案水土保持估算投资156.88万元,其中新增水保投资23.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67968万元。
7.建设单位应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业主要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实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8.本项目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丽水市水利局的监督检查。工程竣工前,请项目建设生产单位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验收,经公示后按程序和规定向我局进行报备。
丽水市水利局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