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
南延伸段)工程水东二桥施工期延期的批复
南延伸段)工程水东二桥施工期延期的批复
时间:2025-04-16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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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水利资源与运行管理处
丽水市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施工期间实施方案延期的申请》《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水东二桥临时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修编)》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2023年7月7日,我局以丽水利许〔2023〕37号批复同意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东地路南延伸段)工程施工方案,批文中同意主桥围堰施工时间为2023年8月1日~2024年4月15日,共259天;临时平台施工时间2023年9月1日~2025年4月15日,共593天。
二、因前期祝桥围堰围护桩、水中支架钢管桩施工过程中因防洪堤、好溪河河床地质原因导致围堰、水中钢管桩施工周期长,导致工期滞后,本项目需要延期。本次同意水中支架拆除时间、临时平台使用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31日,到期你公司应全部自行拆除,恢复河道原状。两岸防洪堤恢复工程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做好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的日常保洁和防汛安全,接受市水利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泥浆、油污等废弃物排入河道,同时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防汛抢险措施,如遇突发暴雨、台风、汛期险情等紧急状况应服从我局的调度。
丽水市水利局
2025 年 4 月 16 日